1、托马斯-阿奎那把法律分为4类:自然法、永恒法、人法、神法各自有何含义?31—33托马斯·阿奎那把法律划分为四种类型: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适用于整个宇宙,是一切法律的本原。
从此之后,他就开启了自己的全能之路,托马斯阿奎那思想完全是服务神学的。在哲学方面,托马斯阿奎那思想告诉我们说:所有智慧都要经由感觉获得。并且托马斯阿奎那还完成了神学著作,对天主教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托马斯阿奎那伦理思想实际上是在基督教的基础上改造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使之和奥古斯丁的神学结合在一起。
校答案解析: 托马斯·阿奎纳的经济思想:①阿奎纳的财富观:从性质上来讲,一切财富都属于上帝。
圣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自然知识和对上帝创世的研究都是探究神学智慧的正当途径,因为“自然”补充“神恩”。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比较系统。他反对国家的绝对自治,分析了不同的法律类型。他将法律分成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他认为,永恒法是神的理性的体现,是上帝用来支配和治理宇宙的规范,是上帝的统治计划。
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约1225年1274年3月7日)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把理性引进神学,用 “ 自然 法则”来论证“君权神圣”说。死后也被封为天使博士(天使圣师)或全能博士。
他就是意大利人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中世纪基督教经院哲学思想的集大成者。
托马斯阿奎那思想里还有知识论、逻辑类比等模块,在他的知识系统里神学是一门有根据的科学。总而言之,托马斯阿奎那的博学,对后世影响巨大。
国籍:意大利人 为什么出名:在经院哲学传统中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哲学家和神学家,阿奎那的托马斯是自然神学的最重要的古典倡导者,也是汤姆主义之父。他被认为是教会最伟大的神学家和哲学家。
圣多玛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约1225年-1274年3月7日;世俗界常译为托马斯·阿奎那或汤玛斯·阿奎那),是欧洲中世纪经院派哲学家和神学家。
1、托马斯·阿奎那将法律分为永恒法(神的自然法)、自然法(人的自然法)、人法(人的成文法)和神法(神的成文法,主要是《圣经》)四种类型。四种法律是理性的四种形式,它们显示在宇宙现实的四个层次之中。
2、不是为人民谋求幸福的统治是不义的,依统治者人数多少依次为:暴君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而平民通过人数上的优势压迫富人,则是暴民政体。而阿奎那认为更好的政体是君主政体,而最坏的政体则是暴君政体。
3、”由此可见,在阿奎那的政体学说中,神学特点十分明显,在他认为,君主政体的合法性无疑来源于上帝,是上帝安排了这样的政体,自然,人们也应该完全遵守,完全拥护。
4、特别是他吸收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国家权力起源于民众的思想,进一步激发了中世纪关于“民权”问题的讨论,促进了中世纪的 *** 主义的发展。 确立广泛的自然法体系 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理论源于自然法传统。
5、论文摘要: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是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更高权威,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他从维护封建秩序和教会权威出发,通过调和各派观点而构筑了一个包罗万象的神学体系,其政治思想主要包含于神学体系之内。
托马斯·阿奎那追随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力图将信仰和理性调和起来。他认为人本性上是社会的动物,国家是自然的制度。
托马斯·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把人称为“政治的动物”,把政体分为君主政治、贵族政治、民主政治。他认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都是好的形式。
托马斯阿奎那思想里还有知识论、逻辑类比等模块,在他的知识系统里神学是一门有根据的科学。总而言之,托马斯阿奎那的博学,对后世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