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股东矛盾如何解散公司?

2024-05-24 12:58:01 体育信息 admin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股东矛盾如何解散公司?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矛盾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实现解散公司目的的。若符合法定情形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矛盾想解散公司前提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是挺常见的事。经常有客户咨询我们团队律师时说,“实在解决不了,我就把公司解散了”。解散公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尤其是股东之间已经有矛盾开撕的时候。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废止了吗

*院九号案例: 第9号指导性案例之所以被*人民法院废止,不再具有参照适用效力,直接原因是《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修订所致,根本原因是《九民纪要》对于股东怠于清算责任认定标准的变化。

号案例废止的主要原因是混淆了清算组成员的赔偿责任与清算义务人的清算责任,且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及《九民纪要》精神冲突。

对*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的1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对由*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2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年12月23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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