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
清朝巡抚是从二品官。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来军政大自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巡抚是从二品官。巡抚,官名,别称抚军、抚台,明清官制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
“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
从二品,巡抚为中国14世纪-20世纪初的地方官制名称,统治区域从数千、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权力大于今日仅负责行政事务之省长,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
清朝时知府属于从四品,巡抚属于从二品。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
知县属于正七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品芝麻官)。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委书记。知州知府属于正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巡抚属于从二品,统摄一省事务。
1、清朝巡抚是从二品官。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2、巡抚为从二品官,是总管一省地方政务的长官,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有监察本地方政务之权。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 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
3、“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
4、清朝时知府属于从四品,巡抚属于从二品。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
5、巡抚是清代省级地方*行政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俗称“抚军”。
“清朝巡抚是从二品官。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
清朝时知府属于从四品,巡抚属于从二品。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
八府巡抚是八品官。八府巡抚相当于古代的监察御史,品级是八品。历史上实际是没有八府巡抚这个官职,属于影视剧中编辑出来的。监察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派驻地方的官员,级别稍高于副厅级的中央巡视组组长。
知州知府属于正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巡抚属于从二品,统摄一省事务。但现在没有相应的官职(类似省委书记,但又不能说是省委书记)总督属于正二品,掌管数省军、政大权。
清朝各官职品级如下:(1)总督: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2)巡抚:从二品(若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
1、巡抚是从二品官。巡抚别称抚军、抚台,明清官制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巡抚”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
2、“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
3、“清朝巡抚是从二品官。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