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比的童年是在意大利度过的,他不仅学会了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还曾对足球产生浓厚兴趣,并成为AC米兰和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的铁杆球迷。1991年,科比随家人回到美国,并在劳尔梅里恩高中开始了他的篮球生涯。 1996年,科比作为高中生直接参加NBA选秀,被夏洛特黄蜂队选中,随后被交易到湖人队。
作为纳什的队友,巴博萨*的特点就是快了,他还有巴西闪电的称号。作为一个巴西人篮球打的好其实是意外,不懂足球才是不正常的,巴博斯踢球至少在非职业球员里是最*的存在。纳什也同样认同巴博斯的足球实力,在他看来巴博萨的足球水平全NBA就仅次于他。
吉尔曾是NBA1995年的首轮五号新秀,但是他的NBA生涯却不尽人意,先后辗转7支球队。在2005年,这个老将选择了退役。然而就此退役后,几乎没人会记得他的成就,于是,尚有体能和肌肉的老将吉尔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打职业拳击。
笔者认为如果是踢一场,或许南美阵容胜算更大,因为进攻就是*的防守,两代球王加上梅西和罗纳尔多,一个足矣让对手头疼,更何况是四个?即便防守能力不足,一旦己方拿球,任何球员都有可能创造得分机会。
中轴线:罗纳尔多+齐达内+卡纳瓦罗一支球队强不强,关键看中轴线的能力。我们选的“光头强”中轴线有3位世界足球先生组成,而且都是世界杯*球队的领军人物!锋线核心是罗纳尔多,“外星人”的实力也不用我多说了吧!且不说是选光头整容,就是放眼足球史是选*前锋,罗纳尔多也注定榜上有名。
泰森虽然只有78的个子,不过他真的很魁梧。泰森的身高有200斤,可以想象他身上的肌肉有多么强悍。能成为历史上最年轻重量级拳王,没有逆天身体素质,根本实现不了。就泰森那脖子,感觉比很多女性腰都粗!不过任凭强森和泰森,这两位森哥多么强悍,在NBA球星面前一站,那真的是弟弟。
道纳教练认识到了科比的潜力,他决定围绕科比来构筑校篮球队。 “科比是一座火山,”道纳说,“也许由于成长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交往不多。但他求胜的决心和训练的刻苦,超出了我的想象。别的孩子在这个年龄不是沉迷于电游就是想着交女朋友,但科比只有篮球。当然,他的学习成绩也是全队*的。
放学后,小科比总要与爱好足球的同学争抢场地,如果对手只有二三人,科比还能想法设法将他们赶走,但如果踢足球的有10来人,小科比就只能忍痛割爱,有时被迫当回守门员。 妈妈最懂儿子心思,特意为他买了篮框,架在后院。那个如今已破旧不堪的篮框,记录着科比一小段童年时光,也刻留下科比无数个孤独的身影。
到了意大利,没有小朋友陪我玩,篮球更成了我童年时*的乐趣。因为足球才是意大利人的*,所有的小孩都热衷于足球。唉,蠢笨的家伙,还有什么能比篮球更吸引人呢?我是从意大利上小学的,全班同学没有一个人讲英语,而我对意大利语根本不懂。
科比出生在费城。在科比还小的时候,就和他爸爸一起去了意大利,在意大利那边,很少人打篮球,所以科比一度曾经踢过足球,甚至差点去当守门员。在意大利的时候,科比的祖父会寄一些NBA的比赛录像给他,所以他就一个人看着录像学习打球。
从马龙和罗德曼的对抗中,我看到有趣的相互斗嘴,激烈的相互对抗,还有两个人惺惺相惜的那种感觉。
科比曾经也表示,艾弗森是他最喜欢的球员,他们两人在场上相互竞争,心心相惜,在赛场上他非常讨厌科比,但到了场下他爱死科比了。这不是我在杜撰,而是艾弗森亲口所说,男人之间的友谊往往就是相互竞争产生的。
科比与艾弗森,其实两人从一开始就走在不同的道路。青涩时,艾弗森单枪匹马与全世界为敌,科比辅佐奥尼尔其力断金;困难时,艾弗森独自一人面对,科比背后有值得信赖团队;前者即使失败,但没人怀疑他男人与英雄的气概,后者更接近总*,成为胜利者。左手*,右手英雄——科比向左,艾弗森向右。
依旧是斯台普斯中心,依旧是老对手科比,依旧是艾弗森的球队失败。2007年1月6日,科比坐镇主场迎战艾弗森,123:104兵不血刃,似乎科比的球队从来都是最后的胜利者。物是人非,科比如日中天,艾弗森江河日下。正应了那句老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爱我或者恨我由你选择,这就是生活。有人讨厌我的比赛,恨我的嚣张,恨我的后仰跳投,恨我对比赛的痴狂,恨我有总*戒指……但也有很多人支持我爱我,理由却和恨我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