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税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18年7月,当时范冰冰因涉嫌逃税被税务部门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范冰冰通过虚构合同、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了大量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据报道,范冰冰涉嫌逃税金额高达亿。
1、抱歉,我无法确定这8亿是谁出的,但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范冰冰的税务风波。范冰冰因涉税问题受到处罚,于201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对影视从业人员做好相关税务管理,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
2、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根据国家法律,范冰冰只需要补交税款滞纳金和罚金,不过范冰冰只表示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目前还没有公布确实缴纳了这笔罚款。
4、范冰冰需要缴纳的税费、滞纳金、罚款加起来超过8亿元。偷税漏税,然后我就因为偷税漏税被罚款了。而且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没有树立一个好的榜样。看看别人怎么说吧。当然是逃税。作为公民,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
5、这只是一小部分。最重要的是,范冰冰个人和公司被查出少缴税款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34亿元。也就是说,这么长时间,税务部门查出范冰冰偷逃个人所得税和企业逃税,共计55亿元。罚款加缴税8亿元可以上网查。
6、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48亿元,偷逃税款34亿元。9月30日,税务部门向其发出巨额罚单。
税务部门认定了范冰冰偷逃税款的事实,并决定对范冰冰及其公司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83亿元,免于刑罚处罚。
经调查核实,范冰冰及其法定代表人所属企业少缴税款10亿元,其中偷税10亿元。税务部门认定范冰冰偷税的事实,决定向范冰冰及其公司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亿元,以逃避处罚。
据媒体报道,经税务部门核实,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获利3000万,其中1000万缴税,2000万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税112万元,共计730万元。这只是一小部分。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6万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偷逃税和刘晓庆偷税的区别:主要是当时的法律和现在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当时刘晓庆偷税,采用的是1997年的刑法,犯的具体罪名是《刑法》第201条的偷税罪,注意,这里是——偷税罪。
范比刘幸运,前者罚款了事,后者却被关押了,在秦城监狱呆了422天,何况,冰冰逃税额是晓庆的18倍。虽然有人对范冰冰的处罚感到惋惜,但与她天价的收入相比,这一点都不重。只能是温和的。没有刑事责任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