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河北省(冀,石家庄)。山西省(晋,太原)。辽宁省(辽,沈阳)。吉林省(吉,长春)。黑龙江省(黑,哈尔滨)。江苏省(苏,南京)。浙江省(浙,杭州)。安徽省(皖,合肥)。
中国分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中国有三十四个省级行政单位,二十三个省,五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
中国的省份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23个省。
中国一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中国除了23个省份之外,还有4个直辖市与2个特别行政区。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区域位置 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
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哈尔滨。吉林省,简称吉,省会长春。辽宁省,简称辽,省会沈阳。河北省,简称冀,省会石家庄。甘肃省,简称甘,省会兰州。青海省,简称青,省会西宁。
1、吉林省—吉、辽宁省—辽、内蒙古—蒙、河北省—冀、新疆—新、甘肃省—甘、青海省—青、陕西省—陕、宁夏—宁、河南省—豫、山东省—鲁、山西省—晋、安徽省—皖。
2、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四川省(川、蜀)、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陕西省(陕、秦)、甘肃省(甘、陇)、青海省(青)、台湾省(台)。
3、中国省级行政单位是指中国的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2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