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有以下的城市:2个副省级市:广州市、深圳市。
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分别为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湛江市、肇庆市、汕头市、梅州市、阳江市、清远市、河源市、云浮市、韶关市、茂名市、揭阳市、汕尾市、潮州市。
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分别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东莞、江门、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云浮、韶关、清远、梅州、河源。
广东省有21个地级市。期中2个副省级市:广州市、深圳市。
东莞,又称“莞城”,广东省地级市。全国5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珠三角中心城市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新一线城市之一,为“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岸。
广东有21个地级市。广东省简称“粤”,省会广州,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区域。珠三角有9个地级市,分别是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
1、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
2、广东省有以下的城市:2个副省级市:广州市、深圳市。
3、广东省包括深圳市、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汕头市、江门市、湛江市、肇庆市、梅州市、茂名市、阳江市、清远市、韶关市、揭阳市、汕尾市、潮州市、河源市、云浮市,共21个地级市。